三一論
天主创造了一切。在天主创造一切以前,一切都不存在。包括时间,而对天主来说,他是独立于时间以外的绝对存在。无论是过去、现在、将来,对天主来说都是现在。
奥古斯丁把灵魂分为记忆、理智和意志三种官能。同时认为这三者是统一的。也就是灵魂是统一的。
奥古斯丁在第三本書《三位一體論》中強調一神真理,認為天主是三位一體,父、子、聖神雖有別,但共有一體,本質上是一。奧氏以天主的本性作為討論天主聖三(又稱三一神)的基礎。奧古斯丁的三一論是以《聖經》為本,發展出天主是絕對存有,單一不可分的觀念。奧氏喜歡用本體(essence)多過本質(substance),因為本質暗示一個有屬性的東西,而對奧氏而言,天主與其屬性相同。天主不變的屬性或本體是三而一。因此他非常堅持三一聯合的關係。如此強調天主本性合一會有幾個後果,聖父、聖子、聖神並非分開的個體。祂們的本質相同,位格相依而不離散。天主的所有本性應用單數表示,因本性是獨一的。天主聖三有單一的意志因本性相同,行動一致而不可分,因位格相依。
奧氏在討論天主聖三身分時強調天主聖三身分確實有別。聖子雖是在人間出生、道成肉身、受難、復活,但聖父仍一起參與,不同之處是只有子被彰顯出來。祂們的行事顯出他們的身分。後來西方神學家稱此為「各司其職」。奧氏在討論天主聖三位格時強調:天主聖三的位格在神格裡關係密切。祂們本體相同,但因子從父生,所以子稱為子,父稱為父;聖神又從父子而出,是父子的共同恩賜及溝通,因此有稱謂的區別。奧氏解釋天主聖三的合一建立在其彼此真實存活的關係。
奧氏說:聖父、聖子、聖神是完全處於平等地位。在三位一體中沒有先後及高低的分別。聖子也完全是天主,祂不同的特性是永遠為聖父所生。[9]
奧氏在討論聖神的位格時,肯定聖神也完全是天主,祂的特性是從父子而出(拉丁文filioque),是父子的「互愛」,是結合祂們的同質繫帶。因此他稱聖神為「聖父與聖子兩位的靈」。但不同的是,子由父而生,聖神由父而出。父促成聖神的發出是因為生了子,並且使子成為聖神發出的源頭,此著名的從父、子而出的教義廣被西方教會接受,卻被東方教會拒絕。其原因不完全是思想不同,乃是教權及尊重的問題。
奧氏從他的人格形上學發展出三個階段的人類比三一的組合:
1.〈心靈,心靈對自己的知識, 心靈對自己的愛〉
2.〈心靈已存的知識記憶,心靈對自己的悟性瞭解,自知所產生的意志行動〉
3.〈心靈記憶,認識,愛神本身〉。這三組類比都是從一〈一個生命、一個心靈及一個本質〉出發的三個真實因素,且彼此相連。奧氏自己最滿意的則是第三組類比。[10]
奧氏以人的靈魂結構來類比天主的三位一體;目的不在證明天主是三位一體,乃在幫助人瞭解天主是絕對的一又真正的三。他的論據在於我們人是按著天主的形象及樣式造的,經文中的天主以複數「我們」來稱呼自己;奧氏直言此複數型即三位的意思。因此,奧氏認為從人身上可以看到類似天主三位一體之處。他從人的外在感官來類比三位一體,即人認知的過程是由三成分緊密結合而成:〈外在目標,理智對目標的感受,意志或以理智的行動〉。到人的「內在心理」來類比三位一體,即〈記憶的印象,內心回應印象,意志或定力〉。奧氏也曾以愛的觀念來解釋三位一體,即「愛者本體」「愛的對象」及連結這兩者中的愛。
奧氏论证说,灵魂即天主意志在人身上的体现,是高贵的。但身体(感官的贪婪)却是邪恶的和受诅咒的。这种诅咒是为了惩罚亚当屈从诱惑的原罪。所以为了把灵魂从诅咒中解放,就只有抵抗邪恶的诱惑。因此,要有美德就要控制身体。但天主任意的把世界分为道德的存在和不道德的存在。也就是说,天主任意决定了有的人能抵受诱惑,而有的人却不行。这就意味着,除非一个人能用灵魂(记忆、理智、意志)控制自己的身体(感官上的贪婪),否则他就会受到天主的诅咒。但那些不能控制身体(感官上的贪婪)的人,却是天主已经预先决定了的。这种激烈的原罪说,成为后世欧洲某些激烈教派的参照。奥古斯丁同样提出,灵魂虽然无时不支配着身体,但有时会意识不到身体的行为。也就是提出有无意识的行为。